井冈山大学教工足球协会章程

 

井冈山大学教工足球协会章程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 井冈山大学教工足球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体育社团,是由热爱足球运动的个人自愿结合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,是代表井冈山大学参加省市高校足球协会举办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。

第二条  协会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章程。
 
第三条  井冈山大学教工足球协会的宗旨是:

1、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增进教职工的友谊和交流,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搭建一个愉悦身心和展现自我风采的平台。

2、团结全校爱好足球运动的教职工,通过开展足球运动,促进教职工足球运动的发展,提高足球运动水平,达到增强教职工的体质、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。

3发挥组织作用,不断吸收新鲜血液,并通过训练、比赛提高我校教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凝聚力,更好地投入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去。

第四条  主要工作和任务:

1、积极组织各项活动,通过训练、比赛、观摩等活动,提高我校教职工足球运动水平。
2
、以球会友,以人为本,加强兄弟单位之间的联系与交流。

3、定期召开协会总结会议;

 

第二章 会 员

第五条  会员资格

1、凡我校热爱足球运动、有一定足球运动技能的教职工;

2、身体健康,无不利于从事足球运动的疾病或疾病史;

3、具有刻苦训练、服从管理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,能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情况下,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活动;

4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,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。

第六条  入会程序

教职工直接向井冈山大学足球协会提交申请,经批准后,即成为本会会员。

第七条  会员的权利:
1
、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2、对本会及本会组织的活动有建议和批评的权利;

3、有按规定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训练和比赛的权利;

4、有权对井冈山大学足球协会的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;

5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 
第八条  会员的义务:
1
、按规定如期缴纳会费

2、遵守本协会的章程,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
3、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,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,为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出力;

4、日常训练及比赛要听从协会安排。

 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第九条 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组织机构,也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,每学期召开一次。

第十条  协会设会长1名,秘书长1名,由协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,任期2年。秘书长负责召集会员,安排球队日常训练及比赛、财务及后勤保障等

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经 费
 
第十一条 足球协会的活动纳入校工会文体活动的工作计划,活动经费主要由校工会支持的经费和会员的会费组成,也可争取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。全部经费收支状况由专人管理,接受会员监督,并向会员负责。

            第五章 管 理

第十二条  会员每年须交纳会费200元,用于购买足球比赛、训练装备等。
第十三条 会员缺席活动须提前向队长或副队长请假。
第十四条  比赛中要求着井大教工队的统一队服,做到精神饱满、作风顽强,

以展示井大教工的优良素质,展示井大形象。

第十五条 比赛中任何队员不得做出有悖于体育道德、有损于井大形象的行为,一经发现,经队员大会讨论并报校工会批准,即取消其队员资格。

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章 附 则

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,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准。
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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